北交所完善权益分派及股份回购规则

12月22日,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股份回购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指引》),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指引》),并配套完善了相关业务指南。上述规则自2023年12月22日起施行。

《权益分派指引》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一方面,对盈利或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未达一定比例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拟采取的措施等;另一方面,简化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同时,加大对异常高比例分红的约束。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但高比例分红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在明确公司章程应载明的内容方面,《权益分派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决策程序,稳定投资者预期。

此外,《权益分派指引》要求加强高送转监管。将每10股送转5股以上行为纳入高送转监管范围,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限售股解禁、减持等行为挂钩,使送转股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

《股份回购指引》修订旨在进一步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推动上市公司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一方面,提高回购便利度,放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调整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健全回购约束机制,明确董事会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触及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此外,还加强了回购监管安排,明确“未按照回购报告书实施回购的”,将视情节轻重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对应监管措施,严防“忽悠式”回购。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合理的分红有助于让投资者充分享受企业成长的红利,投资者也会用“真金白银”、信心和耐心陪伴企业成长,从而形成企业、投资者以及北交所市场良性发展的生态。